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法制新闻 > 工作动态

海丰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“评先评优”获奖干警工作亮点一览

时间: 2025-01-24 17:21    来源:海丰县人民法院网



海丰县人民法院

2024年度“评先评优”获奖干警工作亮点一览

2024年,我院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,锚定服务大局方位、审判执行本位、司法为民定位,着眼提升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,狠抓审判要务,忠诚履职,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024件,同比下降2.22%,结案7533件,结案率93.88%,同比提升1.86%,审限内结案率94.61%,同比提升10.86%,结收案比102.29%,法官人均结案313.88件。实现了审限内结案率、结收案比、调撤率、执行案件质量大幅提升,平均结案用时、上诉案件移送时间、发改率、案件比大幅减少,长期未结案件清零的高质效年度目标,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,奋力为海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法院力量

涌现了案例首次入选《最高人民法院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》、可塘人民法庭获评广东省“1+6+N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、司法建议获评广东法院优秀司法建议、法答网提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咨询答疑等优秀成果。

先进集体 :梅陇人民法庭

2024年共收案1122件,同比增加40.25%,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27件,全庭干警4人团队,面对案件大增任务繁重的现状,在案件涉及婚姻家庭、合同、侵权等多个类型的情况下,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利用基层特点合理安排工作,在审判效率与质量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。该庭2024年度审限内结案率90.60%,结收案比91.53%。案件处理迅速且判决公正,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。同时,其调解与和解能力也极为突出,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,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,全年调解率54.63%,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,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

先进集体:民事审判一庭

2024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366件,同比提升13.8%,结案2551件,同比提升18.16%,审限内结案率95.03%,结收案比107.82%,平均结案时间63.33天,相比去年同期缩短了20天,上诉案件移送时间67.69天,相比去年同期缩短了26.8天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强化诉讼调解意识,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始终,调撤率为34.03 %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在涉企纠纷中坚持将诉源治理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机结合,采用“诉前调解+司法确认”、“送达+调解”等模式,做到能调则调,降低企业诉讼成本,铺就便企服务“快车道”。


先进集体:刑事审判庭

2024年受理刑事案件699件,审结622件,判处罪犯843人,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8人,重刑率6.29%,审限内结案率94.33%,平均结案时间36.40天。从重从快打击涉毒、涉枪、涉赌犯罪,依法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,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,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传销、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。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提下,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及开展家庭教育指导,积极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。今年以来对24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,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件5件,发出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3份。


优秀法官: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彭泽川

该同志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已34年,用34载的坚守诠释了对法律事业的忠诚与热爱,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。他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审判经验,能精准剖析复杂案件。他对待工作满怀热忱,善于运用工作经验及知识,妥善处理疑难案件,化解社会矛盾。他又是年轻法官的知心大哥,总是将知识经验倾囊相授,耐心指导,助力年轻一代快速成长。2024年共计受理民商事案件496件,审结案件477件,审限内结案率92.79%,结收案比111.97%。


优秀岗位能手:执行局法官郑志祥

该法官于2024年4月份到我院入额成为执行法官,办结了275件执行案件,平均结案时间7.12天,审限内结案率100%,执行完毕率50%,执结率62.5%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,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,在法律框架范围内,穷尽一切执行措施,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
优秀法官助理:执行局法官助理赖燕莹

该同志为执行局内勤,协助执行局长处理综合性事务工作,做好本部门与其他单位、部门的对接工作,管理执行局各项物资、各类文档数据,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报告与数据,对执行案件立案后进行再次审查,保障案件执行内容准确无误、材料完整。作为案款管理员,完善案款数据,及时跟进案款发放情况,实现案款及时发放清零。作为法官助理,2024年协助法官办理首执案件结案率100%,执行完毕率97.67%,执行到位率96.91%,较为出色地完成法官助理工作。


优秀法官助理:梅陇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叶考毅

该同志为法庭内勤,协助庭长处理法庭综合性事务工作。面对该庭全年收案1122件,结案1027件的繁重任务,能配合全庭干警做好案件的登记、分配、送达、庭审、调解、判决及上诉的各种审判辅助任务,对该庭完成全年任务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。在工作中创新方法,改进工作思路,合理规划时间,以出色的工作态度与热情,与同事一起做好案件的文书上网、案卷材料归档等工作。


优秀书记员: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彭禹帆

2024年度该书记员跟案228件,结案221件,涉案人数共290人。在案件量上升的情况下,坚持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,对每一件案件认真负责,注重规范、精准记录,注重与法官和领导沟通,很好地完成了审判辅助的各项任务,为法官能高质效完成审判工作打好坚实有力的基础,获得了领导与法官的一致好评。


优秀书记员:立案庭书记员蔡彬

立案工作是跟当事人接触最多且最繁琐的工作,全年立案庭共立案7364件。该同志在立案庭工作期间,认真学习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,面对当事人能拿出自身的热情和耐心,为了方便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,多次为群众指导立案流程并尽量做到将纠纷化解在立案登记前,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。如婚姻家庭纠纷等无法诉前调解的案件,在登记立案联系对方当事人后做其思想工作,争取在审理阶段前调解成功并出具调解书,2024年共参与调解成功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2宗。


优秀法警司法警察大队陈海钺

该同志作为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,带领法警大队全力配合审判、执行工作再创佳绩。2024年该队参加刑事案件共624宗,值庭出警1296人次;提押犯罪嫌疑人864人次,出警1854人次;认真配合做好机关安保工作,确保了零事故的发生;配合执行局共赴623个执行现场,拘传被执行人202人次,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48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,执行到位共计2276万元,切实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。通过采取强制措施,使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,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充分体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

优秀案件:郭利通法官团队(2023)粤1521民初xxxx号

该案系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。公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应受法律保护,受到侵害有权获得赔偿。该案系因配偶人际交往引发矛盾,审理过程中,法官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,作出认定过错给付70%的赔偿判决。后当事人不服上诉,市中院维持原判。该案给出的启示:矛盾双方当事人应当妥善处理各方的关系,理性对待情感纠纷,尊重社会公德,尊重公序良俗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构建和谐文明社会作出表率。

     


优秀裁判文书:行政审判庭(综合审判庭)马海波法官团队(2024)粤1521行初xx号

该案以信访为名恣意实施扰乱机关秩序的行为,混淆信访行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性质,妨碍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开展, 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,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。该案文书阐述事实清楚,说理清晰透彻,起到引导群众应采用合法、理性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,否定以不法对抗其主张的“不法”的不良风气。


优秀庭审:行政审判庭(综合审判庭)余梦婷法官团队(2024)粤1521行赔初xx号

本案系行政拘留、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一案,为保障庭审效果,庭前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、落实实名旁听制,并安排多名法警在开庭当日值庭,维护法庭秩序,预防审判突发事件;庭审中,多名证人当庭作证,合议庭针对有争议的事实重点展开法庭调查,准确归纳争议焦点,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举证、质证和辩论。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,审判秩序井然,庭审氛围庄严,庭审节奏紧凑,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参考价值。

     


优秀庭审直播(录播):刑事审判庭陈向明法官团队(2024)粤1521刑初xxx号

该案整个庭审过程完整规范,环节清晰,节奏流畅,简洁明了,程序合法规范,公开透明。庭审节奏把控良好,现场旁听庭审人员遵守庭审规则,认真旁听,庭审整体效果好,具有一定普法效果。庭审时法官礼仪得体,法庭用语文明,规范且慎言,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及律师的陈述及辩论意见,树立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。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合法权益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。

     


优秀宣传稿件:民事审判二庭 朱祺与可塘人民法庭 徐克英共同撰写的《小法庭发挥大作用》

    该稿件充分体现海丰法院主动融入海丰县“1+6+N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,释放诉源治理强劲动能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,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。为维护好海丰县可塘镇“中国彩色宝石之都”这一金字招牌,海丰法院在可塘镇设立“诉调中心”,打造以诉前调解、联动调解为招牌的前沿阵地,融合镇政府、派出所等机构,聚合综治中心、法律调解服务,集合基层组织,做到庭府联动推进治理,推进调解中心和社会治理中心深度融合。该稿件发表于《长安杂志社》微信公众号“长安评论”,受到凤凰网、澎湃新闻、中国法院网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媒体转发,得到社会广泛关注。

     


优秀案例:陈向明法官团队(2022)粤1521刑初xx号

该案例系我院首次入选《最高人民法院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》,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:为促使行为人尽早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,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实践中,本案法官严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依法准确把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的条件,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,切实做到该宽则宽,当严则严,宽严相济,罚当其罪。

本案即是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。被告人欠薪的数额、人数超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入罪标准相对较少,其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,并获得被害人谅解,结合其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,免予刑事处罚,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,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

首页 机构设置 法治新闻 网上服务大厅 司法公开平台 裁判文书公开 法院公告 庭审直播 法院文化 法制宣传
版权所有:海丰县人民法院网 Copyright@COPYRIGHT 2020 GD HAIFENG PEOPLE'S COUNT ALL RIGHT RESERVED.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
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,请在IE8以上版本游览以获取更佳体验

技术支持:广东易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粤ICP备12086001号